强化政治监督 护航全面小康
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兴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兴化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1日)
金 永 忠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兴化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泰州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兴化市委八次全会部署,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刚才,市委书记叶冬华同志代表市委,对贯彻落实中央、省、泰州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决策部署上来。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突出改革创新,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9年,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擦亮政治机关的政治底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市纪委书记专题会、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尤其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刻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日常监督和精准监督,聚焦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大棚房”清查整治、违建别墅整治、安全生产等开展专责监督,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向企业发放公开信4000余封,组织入企走访,排查堵点痛点。出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护航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实施加强作风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八条禁令”,为涉企服务行为立规矩、明纪律,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7起,立案16人。
2019年,我们以钉钉子精神压实两个责任,持续优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至15名市分管负责人和20家部门单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制度,建成应用市乡村三级贯通的履责记实平台,全市1559个责任主体线下履责、线上记实。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及全面从严治党满意度调查指出的问题,创新构建“5+4+N”政治生态治理体系,在全市开展营商环境、基层“四风”、信访维稳、民生资金、财政资金等5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整合4支监督力量,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政治生态治理,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完善N项制度,促进基层政治生态向好向优转变。体系建设过程中,共排查问题线索191件,立案132人,完善制度19个,此项工作被省纪委报道,获市改革创新一等奖。认真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建立问责事项办理会商会审机制,明确问责情形、方式和流程,推动问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19年,共实施党内问责54起,问责党组织9个、党员干部66人,其中乡科级23人,通报典型问题4批7起。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市纪委共回复4516人次,亮“红灯”98人次。加大力度实施容错纠错机制,先后对6起符合规定情形的人和事容错纠错,积极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2019年,我们以常态长效为目标推动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围绕教育、医疗、人防、环保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开展21项专项治理,建立工作联动机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形成全覆盖、立体式监督网络,确保治理落到实处。专项治理共排查问题线索380件,立案272人,实施诫勉谈话、通报批评139人次,其中乡科级24人。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最新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2019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起、处理7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批6起。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起、处理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推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不断扩大资金监管范围,纳入扶贫资金、涉农资金5亿多元,从源头上防范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发生。2019年,扶贫领域共立案15件、处分19人,同比分别下降51.6%、55.8%,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扎实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百日清零”等行动,全力压降赴省进京越级访数量。2019年,共接受纪检监察信访举报990件,同比下降8.2%,其中上级纪委监委下转件629件,与上年基本持平。赴省进京访数量均有明显下降,其中赴省越级访7批12人次,同比下降56.3%;进京越级访4批 5人次,同比下降33.3%。
2019年,我们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惩治腐败,坚决“打伞破网”。聚焦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职务犯罪和脱贫攻坚、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等重点领域案件。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46人次,同比增长22.5%,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73.9%、21.1%、1.9%、3.1%,“管住大多数”成为监督执纪常态。2019年,全市共立案59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4人,其中乡科级38人,同比上升11.76%。全要素运用调查措施,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张郭镇党委原副书记蒋汉平、张郭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徐立强、兴化经济开发区安全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朱军、千垛镇东罗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邢怀稳等11起留置案件,直接移送起诉6件。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成功查获潜逃20多年的挪用公款案犯罪嫌疑人焦荣,受到省和泰州市纪委监委的肯定。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重点查处以王小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安丰国蟹市场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等案件中公职人员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斗争以来,共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44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12人,“保护伞”8人,问责24人。
2019年,我们以蹄疾步稳的姿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派驻探头和巡察利剑作用。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和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调整优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范围,强化派驻机构“嵌入式”监督,共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检查907次,同比增长79.2%;开展谈话1080人次,同比增长32.2%;排查廉政风险点230个,整改问题186个。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设立8个监察员办公室,配备专兼职监察员64名,实行驻点办公,建立交叉监督机制,共开展专项监督442次,处置问题线索385件,谈话函询61件,以市监委名义立案53件。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精准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组织开展市委第六、第七、第八轮巡察,对23家单位、173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对85个村(社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3家单位进行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790个、问题线索231件,对部门单位巡察覆盖率为75.95%,对村(社区)巡察覆盖率为62.36%。积极运用“双交办”机制,对巡察发现的全市面上共性问题、重点突出问题,发函交职能部门开展面上整治,同时向市分管负责人发放督办单,加强跟踪督查督办。全年共发放整改交办函12件,发放督办单21件。认真抓好各级各类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格进行督查考评,省委巡视兴化151条整改措施完成149条,完成率98.7%;省委首轮、第二轮、第四轮巡视对照整改及五轮巡视市县板块对照整改完成率100%,中央巡视江苏对照整改完成率99.1%,省委五轮巡视泰州对照整改完成率96.2%。
2019年,我们以标本兼治的理念做好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结合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规律,查找制度漏洞,找准责任主体,向市行政审批局、市法院、有关乡镇制发监察建议18个,就采取“评定分离”方式招投标、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村镇建设管理等提出建议。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积极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整治,共追缴多发工资待遇180多万元。运用楚水清风、廉信通等“指尖廉洁平台”,及时对外发布廉政信息、案例通报、党纪法规知识。放大“楚水廉韵”廉政文化品牌效应,会同兴化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卫健委等单位成功举办三期市级示范学堂活动;协助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作《蜕变的初心》警示教育专题片,近2000名党员干部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步接受教育。组织40多家部门单位30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兴化廉政教育馆,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019年,我们以打铁自硬的标准加强队伍建设,体现忠诚干净担当。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认真上好专题党课,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效果。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和“忠诚干净、精业强能”主题教育,确保月有活动、季有特色、年有品牌。对标“能力建设提升年”要求,组织开展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和信息化培训,以中央纪委培训教材为基础,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学习清单,制定培训方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共组织各类培训15次,参训2440人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梳理权力事项183条,廉政风险点420个,形成风险防范措施539条。制定委领导班子落实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班子成员与49名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全年共核查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8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立案2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基层党组织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部分省委巡视整改措施未落到实处,一些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还不强,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而复发的现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少数单位作风效能低下、“中梗阻”等现象尚未得到彻底解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监督质效仍需提升,对一些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需加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状态不佳、斗争精神不强,对新制定的纪法规定学习不深入、掌握不熟练,执纪执法本领还需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必须拿出务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坚定不移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决心,砥砺初心、勇担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各级纪委全会部署落到实处。
第一,必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履行监督执纪执法职责,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泰州市委、兴化市委决策部署来谋划和开展。要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要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第二,必须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坚定不移护航决战决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无论走得多远也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做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积极聚焦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专项治理、专项斗争,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必须进一步释放“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科学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各类突出问题,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严加惩治。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第四,必须进一步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坚定不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品质。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强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三、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抓项目、优生态,超千亿、创高地”部署的起始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总量超千亿、洼地变高地”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兴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牢记新时代政治监督使命,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兴化市委八次全会确定的“总量超千亿、洼地变高地”目标,围绕打好产业突围战、民生改善战、三大攻坚战、党建阵地战,以及市委“五个一”工作制度、“争先、进位、创优”大讨论等重点工作部署,强化精准监督和专项检查,保障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泰州市委、兴化市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同搞“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深化“5+4+N”政治生态治理体系建设,创新开展镇村政治生态“负面评价”监测预警评估,细化指标体系,加强数据采集、预警研判,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推进基层政治生态镇村同评,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二)奋力护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化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推动相关部门单位落实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方面责任,加强对扶贫脱贫情况复查复核,确保精准脱贫结果真实。对脱贫工作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进行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效应,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会同民政、财政、农业农村等主责部门,对问题突出的重点乡镇(街道)、村级组织,开展多轮次滚动式专项督查,精准施治,确保成效。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创新建立开门接访、重点约访、带案巡访“三访”工作机制,通过带着问题下访、进村查访、入户问访、老户回访等措施,把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积极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廉情监督员等监督力量,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公正办事。
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落实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联席会议、重大案件分析研判、提前介入、同步调查五项制度,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乡镇(街道)、行业和领域,督促推动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联动治理,使“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根本性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有效铲除。
(三)全面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完善立体监督体系。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力量,加强统筹和衔接,推行一站式、立体式、清单式监督。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加强与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对接沟通,互通监督信息。全面贯彻监察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相关配套制度法规,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相互制约,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聚焦全市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热点难点问题,持续跟进《到底为什么》媒体监督曝光问题解决,加大对《应该怎么办》措施落实的督查问效力度,常态化开展《问政兴化》直播活动,依纪依规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阻碍事业发展的人和事。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压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监督推进主责部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发挥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系统的作用,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监督保障。
坚持严管厚爱并举。认真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发挥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等问责主体作用,注重精准问责、规范问责,完善问责机制和操作流程,既要防止追责不严、问责不力,又要防止层层加码、问责泛化。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容错纠错工作裁定委员会,形成受理、核查、会商、定性、反馈、回访等闭环管理,鼓励党员干部敢闯敢试、担当尽责。严肃查处不负责任、不顾事实、不讲法规、随意虚构诬陷行为,通过一定程序和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打造亲商营商环境高地
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老三难”问题的整治力度,开展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问题专项治理,紧盯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新成效。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防止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积极为基层“减负”。
坚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打造营商环境高地,聚焦中间环节、中介机构、中部梗阻,着力纠治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过程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作风“庸懒散软”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深挖彻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与企业家交朋友,做到清廉交往、遵纪守法、主动服务、清而有为。
积极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围绕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用车等方面细化规定,既要规定什么不行,还要明确什么可行。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处置监管机制,加强问题查处的会商会审,实现从线索收集到交办督办、查处问责、通报曝光的全流程监管。构建作风建设约谈机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及时发出提醒函,对“四风”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或部门,由纪检监察机关约谈相关负责人,将作风建设责任逐级传递到基层。
(五)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高效完备的监督体系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继续深化市属国有企业、市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通过设立纪委,明确专职纪检委员,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察覆盖,实现对市属国有企业和有关事业单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嵌入式”监督作用,把“探头”对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干部,结合被监督部门职责特点,强化精准监督、跟进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坚持完善工作联系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半年主动向上一级纪委监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对突发事件、采取留置措施、报批备案案件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报备。运用中央纪委《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试行)》,进一步规范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工作流程,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评估、引导。坚持和完善市乡两级纪委常态化工作联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街道)纪(工)委等制度,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严防基层纪委“三转”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落实《乡镇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调动基层纪检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履责能力水平。
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深化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推动规范高效履职。推进片区内“任务派单”制度,互动交叉检查,提升监督质效。建立片区间区域联动机制,通过协同作战模式,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以“巡察+监察”双向互动为导向,健全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协同反馈、协同审核、协同监督、协同处置等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巩固深化巡察监督成果。选齐配强基层纪检委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培训学习,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履职考评和民主评议。
(六)更加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提升巡视巡察整改质效
坚持巡察监督有形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深刻内涵,紧盯“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坚持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对被巡察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个维护”等情况进行检查,着力发现政治上的温差、落差、偏差。统筹谋划市委巡察工作,灵活机动使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2020年底前,市委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常规巡察实现全覆盖。
持续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强化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市分管负责人全程督办机制,督促基层党组织、牵头单位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查漏补缺,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发挥党风政风、巡察、派驻、监察员办公室联动作用,组织开展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对照整改方案和督查考评要求逐条过堂,全面提升整改质效。
深化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对省委巡视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使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成为优化地方政治生态的有效举措。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工作,建立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机制,加大整改情况公开力度,让群众监督整改、评价整改。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决削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要严肃查处,又要教育感化。要突出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粮食系统等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
提升科技化办案水平。发挥大数据研判中心作用,在线索发现、证据获取、谈话讯问等环节,通过数据比对、分析研判,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实现重点领域新增案件的明显遏制。深化“1+2+N”审查调查协作机制,建立办案人员人才库,有针对性开展大数据应用培训,增强一线办案人员科技化办案能力。开发纪检监察办案小助手应用程序,加大基层案件协审力度,着力提升案件办结率,提高案件质量。
一体推进标本兼治。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通过总结案件、以案促改,找管理漏洞、找制度空隙、找责任缺位,适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织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做实干部警示教育,培植“楚水廉韵”廉政教育示范点,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打造苦干实干的纪检监察铁军
锤炼忠诚品质。深化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扎实开展“争先、进位、创优”思想大讨论,对标找差,补短强弱,立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保四争三”目标定位,真抓实干,争先进位。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开展“增斗志、强本领、作表率、争一流”主题教育活动,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大转变、业务水平大提升、精神状态大调优、履责成效大飞跃,增强斗争本领,弘扬苦干实干精神,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提升专业能力。加大干部培养管理、交流轮岗和选拔任用力度,注重引进法律、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大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办公管理、监督检查、执纪执法水平。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和“青训营”活动,加强学习调研和实战练兵,扎实推进专业化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从严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探索构建“望闻问诊”综合监督体系,完善纪检监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严格执行江苏省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兴化,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总量超千亿、洼地变高地”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