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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下圩镇反馈巡察情况

2020-12-31 16:41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2月9日上午,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下圩镇情况反馈会。刘广洪组长代表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下圩镇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对下圩镇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镇党委书记顾小兵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8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下圩镇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委《贯彻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的实施办法》,深化政治巡察,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标杆,将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巡察任务。2018年1月1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化巡察整改,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出明确要求。会前,刘广洪组长向下圩镇主要负责人顾小兵同志反馈了巡察工作具体情况。

 刘广洪组长指出,在党的领导方面,一些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薄,政治意识、大局观念不强,执行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存在偏差,存在“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等情况。在党的建设方面,下圩镇领导班子成员很少与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村级组织党建工作薄弱。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未完全到位,纪委监督责任有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村级财务支出较混乱情况未得到有效解决,扶贫领域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问题突出。

 刘广洪组长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三是要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久开展;四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动向,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五是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从严要求和管理干部。刘广洪组长要求下圩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认真抓好问题的整改工作。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发挥好标本兼治的作用。

 顾小兵书记表态,完全接受巡察组对镇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迅速传达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整改要求上来,按照巡察组的要求,一件一件抓整改、抓落实,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完全接受巡察组对我镇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将深刻剖析、认真研究、抓好整改。二是落实措施,逐条抓好整改。将专题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三是建改结合,推进加快发展。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三结合三更加”来实现整改工作目标。全镇上下将以此次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为契机,坚持廉洁从政、严格履行职责,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做到认真改、真正改,绝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和巡察组对我们的期望!

 市委巡察组副组长蒋长才、王颉以及巡察组全体成员,下圩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镇机关干部、各村居党组织书记、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编辑:兴化市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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