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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李中镇、大邹镇反馈巡察情况

2020-12-31 16:4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至12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李中镇党委、大邹镇党委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巡察,对李中镇、大邹镇党委及领导班子在执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巡察期间,市委第一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知识测试、个别谈话、重点约谈、明察暗访、信访受理等方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向大邹镇、李中镇反馈巡察情况。

顾林杰代表市委第一巡察组就巡察整改工作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列清“整改问题”、“ 整改责任”、“ 整改任务”三张清单,确定具体的责任领导、负责单位和时限要求,逐条细化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措施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二要强化履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落实”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要积极配合,主动承担党委下达的各项整改任务,不断提高自身履责担当意识。三要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形成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防止问题复发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巡察成果。

                                   

(编辑:兴化市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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