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帮我家理清了这笔账,不然几年前我们家用来抵扣村里欠款的3000元就白交了……”,接到兴化市中堡镇纪委工作人员的电话回访,该镇朱野村村民邓某某说道。 此前,兴化市中堡镇纪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中堡镇朱野村邓某某原本欠村里5000多元,几年前村里收取了邓某某用来抵扣欠款的3000元,如今村里却仍要求邓某某补交欠款5250.98元,之前交的3000元凭空消失了。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兴化市中堡镇纪委立即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由于时间较为久远,村干部已经记不清楚,于是镇纪委工作人员来到镇农经站查找近年来朱野村集体经济账目,到银行调取村级账户银行流水,都未找到邓某某上交至村里3000元的记录。考虑到邓某某常年生活在外地,且年老多病,常年卧床,镇纪委随即组织人员来到邓某某家进行核实,邓某某也提供了当年上交至村级账户3000元的纸质凭证。 在证据面前,朱野村原支部书记朱某存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我存在工作失误,当年收取邓某某的3000元交给了村里民兵营长,用于垫支征兵费用了,没有及时上账抵扣邓某某家村级欠款,后来就将此事给忘了……” 最终,中堡镇纪委给予朱某存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朱某存上交3000元入村级账户抵扣邓某某家的欠款。中堡镇纪委举一反三,以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为抓手,对各村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截至2024年1月,发现原始凭证签字不规范、报账手续不齐全等问题线索5个,以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与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监督检查,提升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堡镇纪委书记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