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4月2日至6月2日,市委组织开展了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分别对戴南镇(含原张郭镇)、安丰镇、戴窑镇、永丰镇、临城街道的129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对垛田街道、司法局、城管局、残联4家单位部门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市检察院开展联动巡察。巡察期间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 汇报会上,四个巡察组及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检查组分别单独向领导小组汇报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巡察发现主要问题等,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组的汇报逐一进行点评,提出了意见建议。 就做好巡察工作、强化成果运用,会议强调: 要进一步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作用,把发现问题的焦点对准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政治责任,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把政治的标准体现出来,把政治的偏差查找出来。 要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善于透过表象看本质,探究深层次的根本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人和具体事进行归纳分类、分析研判,从体制机制上查找“病因”。要在查找共性问题的基础上,抓住主要矛盾,更加注重深查细挖被巡察党组织具有鲜明行业领域和单位特色的个性问题、突出问题。 要进一步拓展巡察成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积极谋划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总结研判,抓好统筹协调,推动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发现的重点突出问题,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方面,突出实效性和操作性,制定完善一批“小、特、精”的制度规定,切实增强巡察监督成效。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洪出席会议并提要求。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常军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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