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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集中反馈二轮巡察情况

2020-12-31 16:55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2017年9月下旬,市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赴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向竹泓镇、西郊镇、永丰镇、张郭镇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各巡察组组长代表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于2017年6月28日启动,共成立4个巡察组,分别对竹泓镇、西郊镇、永丰镇、张郭镇等4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左右的进驻巡察。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聚焦“政治巡察”,对标中央、省委巡视要求,着力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政治偏差。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三微专项治理行动,灵活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并向市委五人小组作了专题汇报,经市委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各巡察组组长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在学深吃透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总体方案和单项问题整改方案,列清“整改问题”、“ 整改责任”、“ 整改任务”三张清单,确定具体的责任领导、负责单位和时限要求,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落实”的职责,对承担的整改事项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既坐阵又指挥;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要积极配合,主动承担党委下达的各项整改任务,不断提高自身履责担当意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强分析研判,不断从体制机制上查找漏洞,善于在整改工作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实际可行的规章制度,健全防止问题复发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巡察成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一是切实增强巡察问题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此次反馈会为新的起点,进一步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面推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严落实领导责任,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主管、分管领域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措施、细化举措、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并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作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委巡察组成员、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全体中层干部、部分离退休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编辑:兴化市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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