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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大营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2020-12-31 16:37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向大营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元荣代表巡察组向大营镇党委及其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大营镇党委书记万光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8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大营镇进行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深化政治巡察,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巡察任务。2018年1月1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化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会前,陈元荣组长向大营镇党委书记万光明反馈了巡察工作具体情况。 

陈元荣指出,大营镇党委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四个意识”不够强、促进经济发展的方法不多等问题;党的建设方面存在党内活动有流于形式现象、队伍建设跟不上发展要求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存在重大事项决策不够民主、一些重点岗位、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在财经制度执行方面存在村级财务管理不到位、工程招标及结算不规范等问题。

会上,陈元荣代表巡察组对大营镇党委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多方促进经济发展。二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基层党建工作。三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四要严格规范审批程序,着力提升管理水平等。

陈元荣要求,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并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强化履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要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成果运用。  

万光明表示,将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以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自觉性;以勇担当的态度,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以促提升的深度,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效性,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凝心聚力抓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大营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镇机关干部、各村(居)党组织书记、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老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编辑:兴化市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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