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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2020-12-31 15:33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8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向供销合作总社反馈巡察情况。组长陈元荣代表巡察组向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及其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张久银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14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供销合作总社党委进行巡察。巡察组紧扣“六个围绕”,突出巡察重点,聚焦发现问题,切实履行职责,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问卷调查、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对供销合作总社进行了全面巡察,顺利地完成了巡察任务。2018年8月6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化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会前,陈元荣组长向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张久银反馈了巡察工作具体情况。 

陈元荣指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存在政治意识不够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思想引领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不够,基层党建弱化、边缘化;选人用人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干部队伍建设缺少统筹规划;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根治不力,执纪监督力度不大;“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举措不实;财务管理不严,审计制度执行乏力等问题。

会上,陈元荣代表巡察组对供销合作总社党委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制度。四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陈元荣要求,对整改落实工作,供销合作总社党委确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并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强化履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要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成果运用。  

陈永根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诚恳悉数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深查细挖存在问题的根源;聚焦重点问题,研究制定即知即改措施方案;立足长远发展,抓常抓长确保巡察效果。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动力,再鼓干劲,再添举措,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奋力追赶超越,推进供销社改革创新发展上台阶。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供销合作总社领导班子成员,总社机关人员、基层供销社、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老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编辑:兴化市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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