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市纪委监委对兴化市戴南镇便民服务中心原主任周宝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宝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兴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兴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宝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兴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