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兴化市委批准,兴化市纪委监委对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学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学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朱学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兴化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泰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学美开除党籍处分;经兴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兴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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