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市纪委监委对张郭镇党委原副书记蒋汉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汉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担任张郭镇党委副书记、张郭镇镇属物回公司负责人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烟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小金库”,使用“小金库”款项用于送礼等支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及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列支出手段侵占公款,构成贪污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挪用公款归个人或其他单位使用,且用于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罪。 经兴化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兴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蒋汉平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将蒋汉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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