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者名片:陆瑶,女,24岁,籍贯江苏兴化,兴化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 在古田会议纪念馆的展厅里展示着一块红军包袱布,这块长87厘米、宽81厘米的黑蓝色布上写的是红军行军作战时的“六项注意”:捆禾草;上门板;买卖公平;言语和气;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偿;不准乱翻东西。因此,这块包袱布又被称为“六项注意包袱布”。这块写有“六项注意”的包袱布,是红军铁一般纪律的历史见证。 1927年10月,毛泽东在江西省遂川县荆竹山村前的“雷打石”处集合部队官兵作讲话,正式宣布了红军的“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筹款要归公;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 1928年1月,工农革命军占领遂川县城,由于军队人员成分复杂,在纪律方面出现了新问题,并很快被反映到了前敌委员会。毛泽东仔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认为有必要作出一些具体的规定来规范全体指战员的行为。于是,他在遂川县李家坪宣布了“六项注意”:一、捆禾草;二、上门板;三、买卖公平;四、言语和气;五、不拉夫,请来夫子要给钱;六、不打人骂人。这是继“三大纪律”之后毛泽东关于军队纪律建设的进一步规定。 1928年3月下旬,毛泽东率领工农革命军到达湖南省桂东县沙田镇后,部队内部又出现了一些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毛泽东知道后,为了彻底杜绝这种现象,正式颁布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将在荆竹山宣布的“三大纪律”中“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改为“不拿工农一点东西”,将在遂川县宣布的“六项注意”中“不拉夫,请来夫子要给钱”“不打人骂人”改为“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 “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在以后的革命战争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发展为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成为我党建军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我党发展至今的重要原因,作为执法单位,更要将纪律规矩、法律法规时刻牢记,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除了小摊小贩,还要管理城市整体环境,对乱搭乱建、随意占道等不规范行为进行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等。我们的工作就是与各行各业的群众打交道,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或是协调不同方面的矛盾与冲突。因此,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按规矩办事才能让百姓信服。身为一名执法人员,自身要行得正坐得直,跟群众讲道理,跟自己讲严明,自觉树立起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城管执法人员廉洁文明执法的要求,尽心尽力服务群众,对流动摊贩不盲目追赶、对违搭乱建按流程办事,不与当事人有利益往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新人,更应以端正的工作态度、良好的道德品行、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群众的尊重和支持,守住思想防线、政治红线、人生底线和交往界限,知道什么事该干、什么事不该干,划清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把严于律己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慎始慎终、慎独慎微,努力实现从思想自觉到行动自觉,真正做到行有所止、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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