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江苏省兴化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兴东镇北贺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贺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村集体资金4万元借给他人使用的问题。最终,贺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挪用的集体资金全部追回。 兴化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问题集中整治,督促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审计部门对全市26个乡镇(街道)47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承包合同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结合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巡察监督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领导包案、“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等方式,集中力量查处了截留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失职失责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针对发现的问题,兴化市纪委监委注重类案分析,深挖问题根源,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完善资金使用管理、资产年度清查、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维护村集体及村民合法权益。 为实现长效监管,兴化市纪委监委密切与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信息互通、联合督查、线索移交、督促整改等工作机制。同时,借助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运用大数据核查比对等技术手段,实时预警违规签订合同、租金延期进账等风险点,切实织密基层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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