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化市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失地农民保障问题系统施治,确保失地农民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坚持“小切口”破题。针对失地保险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迅速组建“室组地”工作组,深入镇村一线核实问题线索,调取失地农民基础台账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紧盯失地农民保险名额计算、分配、上报等关键环节,全面采集失地农民参保信息,开展多维数据比对,精准排查“重复参保”“村干部或其亲属参保”等存疑信息13条,排查问题线索5条。 强化“室组地”联动。整合监督资源,通过搭配编组进一步盘活人员力量,强力推进重点线索突破。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纪检委员作用,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全面倒查职能部门,镇(村)干部在开展失地农民保险工作中违规调剂、占用名额、优亲厚友、集体商定“走形式”等问题,截至目前,已采取留置调查措施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 推动“闭环式”整改。针对被征地农民失地保险领域发现的廉政风险和暴露出的制度漏洞,一方面,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制发监察建议,推动建立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对办理失地农民保险部门的日常监督,规范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审核审批程序,督促各部门对失地农民保险政策进行细致解读与宣传,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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