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林湖乡纪委立足职责定位,紧盯短板弱项,聚焦重点任务,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以“督”在一线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压紧压实责任,监督检查“零距离”。成立创建工作专项督查组,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本乡7项整治行动、6项提升行动要求,做到创建工作进行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强化跟踪监督,问题整改“零遗漏”。坚持问题导向,对督查发现并交办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现场给出时限,时限一到,立即安排督查组进行回访检查。同时,多次参与工作协调推进会,听取各村、相关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个别重点难点问题,帮助协调解决。 严肃执纪问责,纠治四风“零容忍”。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问题整改落实拖沓、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等方面开展督查,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担当相关单位及人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的督查、问责、追究方式来倒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王小芳 唐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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