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4日上午,江苏兴粮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彭剑涛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在兴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现场,被告人彭剑涛通过远程庭审视频方式出庭。 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发改委、江苏兴粮粮食集团、国有平台公司等单位党员干部旁听此次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彭剑涛作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彭剑涛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旁听的党员干部深受触动。 本案将择期宣判。
“今天参加了彭剑涛案的庭审旁听,教训对当事人来说是深刻的、惨痛的。作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我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知所畏、知所止、知所守。在国有企业融资投资、工程管理、资金支付等方面严格遵循决策流程,按照制度规定、操作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时刻警醒自己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坚持职业操守,公正廉洁用权。” “今天参加庭审旁听,‘零距离’接受了警示教育,深受触动,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公司分管领域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督促身边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同时我将强化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慎初、慎微、慎独,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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